挑戰陽金P字山道-安全條款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 制(訂)定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9條(慢車之裝置)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1.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文及早準備並認清此係挑戰活動而非競賽型活動。
2.陽金山區冬季多雨、霧為確保騎乘安全,每一挑戰者自行車須加裝車頭燈1
個及車尾警示燈1個及安全帽,無安全帽者一律不得出發。
3.參加本次挑戰活動者,晴天時上午7時前及下午5時後,均須開啟車頭燈及車
尾警示燈,如遇起霧、陰天或雨天則需全程開啟前、後燈。
4.未依上述第3條規定執行者,第1次提醒(警告)、第2次加時30分、第3次
加時1小時、第4次取消挑戰資格。
5.活動全程須遵守交通規則,十字路口一定要依交通號誌停等。
6.未依上述第5條路口交通號誌停等者,第1次加時1小時,第2次時2小時,
第3次取消挑戰資格。
7.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如電力不足亮度不夠時,經裁判或工作人員提醒後應盡
速更換,第1次提醒(警告)、第2加時30分鐘、第3 次加時1小時、第4
次取消挑戰資格(每次間格時間約1小時),建議活動前更換新電池以確保電
力充足。
8.建議隨身攜帶保暖衣物及雨具以備不時之需
安全口訣: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車騎
該讓就讓、該慢就慢、該停就停
獎牌承可貴、完賽價更高、若為安全故兩者皆可拋
愛護環境、人人有責:
「補給品外包裝或其他垃圾請攜帶至補給站」
自行車競賽活動與挑戰活動之區別
競賽挑 戰
出發集體出發(以鳴槍為準,出發時間均相同)個別出發(通過晶片計時拱門為準,出發時間個別登錄)
賽道賽道全程為鋪設道路,全線交管淨空,選擇在有各種地形變化的道路或環行公路上進行,路面可有起伏和斜坡,路面寬度一般不能少於6米,起、終點路面的寬度不得少於8米,距終點前的直段不得短於500
米,終點線後的緩衝直段不得短於100米。
起、終點應盡可能設在同一地點。依現有道路及交通狀況,所有挑戰者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道路指示標誌、遵重賽會當地的民間風俗禮儀、所有法律以及合宜端莊的態度及行為。
補給各隊職員在大會規定的補給點或補給時間內,自行將預備的補給品交給選手所有的挑戰者必須靠自己的力量來完成挑戰,挑戰期間嚴禁任何車輛或支援人力隨行,人力支援限於補給站內,凡違背規定的挑戰者,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加時、或喪失挑戰資格。
名次名次的排定是根據選手通過終點的順序決定的,任何選手完成比賽的時間超過第一名總時間的5%,不計名次。只要在限定時間內抵達終點的挑戰者,均頒予證書及獎牌。
距離奧運及世界錦標賽
男子:220至250公里
女子:100至140公里200公里 (13時30分)
300公里 (20小時00分)
400公里 (27小時00分)
600公里 (40小時00分)
1000公里 (75小時00分)
1200公里 (90小時00分)
對手所有同場競技的選手自己統計資料: 發表於 由 jeffsu600622 — 週五 11月 30, 2012 8: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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