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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單位: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
二、主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縣政府、國立國父紀念館(陽明山中山樓)、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陽明山警察隊、菁
山遊憩區
五、贊助單位:日商久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晶盟實業有限公司、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易立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公司/維他露基金會、財團法人家樂福文教基金會、國際大旅館、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
六、比賽時間:2010年8月7曰(星期六)06:00 起跑
七、比賽地點:陽明山國家公園中山樓大停車場
八、比賽路線:
馬拉松42.195公里 限時6小時完成
起點(陽明山國家公園中山樓大停車場)→湖山路陽金公路岔路口→陽金公路陽管處遊客中心→中興路口→竹子湖派出所→百拉卡公路岔路口→小油坑地質景觀區→馬槽橋→馬槽橋觀景台→下七股站→上磺溪橋→三重橋→天籟社區岔路口→陽管處界碑→金山鄉重和村(原線折返至)→終點(陽明山國家公園中山樓大停車場)。
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 限時4小時完成
起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湖山路陽金公路岔路口→陽金公路陽管處遊客中心→中興路口→竹子湖派出所→百拉卡公路岔路口→小油坑地質景觀區→馬槽橋→馬槽橋觀景台(原線折返至)→終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全民健走組7公里 限時2小時完成
起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湖山路陽金公路岔路口→陽金公路陽管處遊客中心→中興路口→陽明書屋→陽明公園花鐘→經湖山路至陽金公路岔路口→終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U2010年7月9日U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費繳交不足、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而
逾時者本會恕不負責。如報名限額已滿,而報名日期未截止亦不接受報名。因報名額滿被退件者
需自行負擔退件所產生之費用,費用將由報名費裡扣除。(請隨時注意路協網站上公佈)。
十、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馬拉松
42.195KM
半程馬拉松21.0975KM
全民健走組
7KM
報名費
NT$:700元
NT$:500元
NT$:300元
報名時另需再繳交100元晶片保證金作為使用晶片壓金,晶片保證金將在活動當天歸還晶片時退還
不使用晶片,不計時,不提供成績證明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2010年7月9日(限額若已滿亦不再接受報名)
限額
1000人
2000人
3000人
限時
6小時
4小時
2小時
因路線起伏較大,請選手謹慎評估後再決定報名,活動因路線管制,為不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敬請無法在限時內完成之選手務必聽從裁判及管制人員指示搭乘殿後車,感謝您的配合。
集合時間
05:40
06:50
起跑時間
06:00
07:00
集合地點
陽明山國家公園中山樓大停車埸
十一、自費專車:本次要搭乘大會自費專車之選手需另行繳交新台幣60元專車費用(僅供選手搭乘),憑票上車,
無票(未帶、遺失)者視同無繳費用不可搭乘(現場不售票,亦無補票),若家屬要同行必須報名參賽,
並於報名時繳付車資。請選手多加利用大會自費專車至比賽會場。比賽當日賽場周邊道路將加強拖吊,選
手請勿任意停車。
十二、報名辦法:
u網路報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上網HUwww.sportsnet.org.twUH網路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線上刷卡
或列印繳費證明至7-11利用IBON系統繳交報名費,惟非會員者請先行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
站註冊成為會員。請確認報名事項無誤,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
v郵寄報名: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初次報名者請擇一證件檢附(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正面影本)以備查核,連同報名所需費用,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零錢,可購買郵政匯票方式,抬頭請寫: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掛號或現金袋方式註明「陽明山夏季馬拉松報名小組收」郵寄至台北郵政47-110號信箱。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w親自報名:欲親自報名之選手請前往以下地點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蘭州市場二樓,大龍街側進入
電話: 02-25855659 02-25855659 傳真: 02-25996716 02-25996716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己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y曾參加過本會所舉辦的任何一場競賽的路跑活動就不需要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z凡完成報名者,於報到時將獲贈建國百年國家公園慶祝活動-陽明山夏季馬拉松活動排汗紀念T-恤1件。未填寫尺寸者,大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遇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替換。
建國百年國家公園慶祝活動-陽明山夏季馬拉松活動
排汗紀念T-恤胸圍尺寸對照表
S
M
L
XL
XXL
85CM
94CM
102CM
111CM
120CM
附註:報名截止日期為2010年7月9日,以郵戳為憑證,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自行負擔並從報名費用中扣除,因退件或網路報名失敗問題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凡已報名參加者,若在2010年8月4日以後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與本會聯絡或於報到當日現場查詢報到編號以利報到。(本會電話: 02-25855659 02-25855659 、傳真: 02-25996716 02-25996716 )。
十三、報到:凡完成報名手續者,敬請於下列時間報到領取比賽用物品。無法於下列時間報到者可事先選擇郵寄代理報到
(一) 親自報到:請於2010年8月4日~6日上午09:00起至下午17:00止,至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逾時不侯)。
(1)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賽前一星期寄發。請耐心等候,
(2)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3)於報到前三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二)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可選擇郵寄代理報到,除報名費需另付代辦費郵資,)
請在報名同時勾選,郵寄代理報到費用需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1)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競賽組內含:號碼布及紀念品)將於活動前3日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2)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8月9日~13日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3)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未滿5人團體每人13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0人以上3,000元。(以上限國內,郵寄所須的代辦費郵資須連同報名費同時繳交,完成報名後即不受理)。
(三)比賽當天付費報到(非必要請勿使用)
(1)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報到期限內完成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會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2)活動當天將於晶片退費區設立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郵寄報到費用付費後使得報到。
(3)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於活動當天上午05:00至05:30以前完成報到,超過05: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
響比賽的進行。
ï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ï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10/11-15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十四、競賽組別: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將以出生年份自動分組
男70歲+
男60-69歲
男50-59歲
男40-49歲
男30-39歲
男20-29歲
男19歲-
女60歲+
女50-59歲
女40-49歲
女30-39歲
女20-29歲
女19歲-
十五、獎勵辦法:
(一) 頒發獎金:按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組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19,999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
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影印本) (各組總名次錄取
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馬拉松(42.195公里)男子組
馬拉松(42.195公里)女子組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男子組
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女子組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二)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組錄取名次如下:
u每組按報名人數1-50人錄取2名,51-100人錄取3名,101-200人錄取5名,201人錄取8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各乙份。
v為鼓勵長青跑者,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組,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各乙份。
w代領者,請於舞台下方獎典區領取獎狀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人號碼布或身份證方得代領。
x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下午13:0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活動後即不再補發。
(三)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之選手於限時內完成,將發予成績證明(成績證明於賽後五週後開始寄發,未收到證明者,請於2010年9月31日前,提出比賽當日所使用之號碼布及個人資料,速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繫否則恕不再負責補發)。不在限時內進入終點及缺任一晶片感應點時間之選手恕不發給成績證明。
(四)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之選手,將發給紀念獎牌。非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之選手請勿領取。
(五)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選手比賽當天可憑號碼布兌換餐飲1份,全民健走組憑號碼布可領取運動飲料及完走證明1份,限3000份,發完為止。
(六)大會為特別鼓勵完成國家公園四季馬拉松系列活動馬拉松組選手,將提供精美紀念品乙份贈送給符合資格之選手。
u凡報名參加四場國家公園四季馬拉松之馬拉松組且於馬拉松限制時間內完成有成績紀錄者,方符合資格(資格判定由大會紀錄統計之)。
v四場國家公園四季馬拉松舉辦時間(報名請洽各國家公園管理處):
春季【墾丁國境之南-肯定自己馬拉松】已於99.3.14舉辦完畢
夏季【陽明山馬拉松】99.8.7
秋季【金門環島馬拉松】99.10.9
冬季【太魯閣峽谷馬拉松】99.11.6
w符合資格之選手若於100年1月31日前尚未收到精美紀念品,請洽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電話: 08-8861321 08-8861321
十六、計時
(一)「建國百年國家公園慶祝活動-陽明山夏季馬拉松活動」將提供競賽選手晶片計時服務,選手於報名時繳交報名費已含新台幣100元作為晶片保證金。晶片成績將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參賽者,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此晶片保證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秩序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二)競賽組將全部採晶片計時,大會依據晶片紀錄之淨值作為時間記錄之依據。
(三)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四)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計算成績。
十七、搭乘付費專車時間及地點(坐滿才發車)報名時請務必勾選搭車地點
搭車起訖點
劍潭捷運站(士林夜市口)→比賽地點(中山樓)
臺北車站東三門→比賽地點(中山樓)
上山
上午04:00~05:20(末班車為上午05:20)
上午04:00~05:00(未班車為上午05:00)
下山
上午09:00~下午13:00(末班車為下午13:00)
上午09:00~下午13:00(未班車為下午13:00)
十八、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u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v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w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禁止帶同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z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非金屬性物品繫於鞋尖前,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
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二)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u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v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w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十九、申 訴:
(一)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
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十、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衣物保管:
(1)競賽組選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競賽組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報到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2)大會將於2010年8月7日上午5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上午13: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二)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比賽前若逢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路跑
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如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五折退還。本會將透過新聞媒體發佈新
聞稿。
(四)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
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
(五)活動地點日夜濕度、溫差大,請自行攜帶禦寒衣物及雨具。
(六)本次賽會競賽組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
責。
(七)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
成績。禁止無號碼布者進入比賽賽道。
(八)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8/9-8/13,週一至週五
(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九)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
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提供選手名單,請參賽者自行至路跑協會網站查看。
(十一)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
指引。
(十二)活動路線週邊將嚴禁違規停車並加強拖吊請參賽選手多多利用付費專車。
A. 劍潭捷運站(士林夜市口至中山樓比賽現場 B.台北車站東三門至中山樓比賽現場之付費專車接送 。
(十三)國父紀念館(中山樓)為提供優質導覽服務,特別開放08:30、10;00兩場次供參加陽明山夏季馬拉松
選手參觀,敬請選手於報名時勾選參加場次俾利安排導覽志工。
(十四)住宿飯店參考國際大旅館 02-2867100 台北市陽明山湖山路1段7號
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 02-28616661 02-28616661 台北市陽明山格致路237號
(十五)活動結束後,請將自身製造的垃圾帶下山。
廿一、給跑步者的健康指南:
1、要完全享受跑步的樂趣和避免中暑,適當的訓練和充沛的體能是必要的。
2、在賽前或賽中若能補充足夠的水分,則傷害的危險性便能降低。
3、在比賽中用水潑或用水管淋浴下跑步,會使身體涼快些。
4、在比賽開始前若身體有疾病,則應該要避免參與競賽,如發燒、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腸胃炎(腹瀉、嘔
吐)等。
5、熱傷害的早期症狀是:過度流汗、頭痛、嘔心、頭昏、視力模糊、步態不穩等任何神智方面的漸進性破
壞。呼吸不順、發抖、肌肉抽筋、皮膚乾燥不出汗..等徵象時,必須立刻停止運動,在陰涼處安靜休憩
,並迅速請醫護人員來治療,以免病情惡化。中暑每年造成四千名美國人死亡,並高佔美國高中運動
員死亡之第二位(僅次於脊椎損傷)。中暑未治療者均死亡,延遲治療者,可能致使永久性的中樞神經系
統損傷。
6、過去有「熱暈倒」或「熱衰竭」者要特別小心,這些人比較容易發生嚴重的熱中暑。
7、跑步的速度最好維持在身體感覺最舒適的程度,最好不要跑比平常訓練時所能達到的速度快。
8、競賽者最好與同伴一起跑,如此方能互相照料。
9、若能遵照以上的注意事項去預防,一定能大大減少「熱病」的發生率及嚴重度。
廿二、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廿三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址:http:/www.ymsnp.gov.tw。
廿四、本會E-mail:HUservice@sportsnet.org.twU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u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v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u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v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w,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