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effsu600622 » 週五 8月 17, 2012 8:35 am
目 的:
為追求卓越的自我及公平競爭的精神,以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格言為目標,以不在征服他人,而在自我奮鬥為理念,追 求永不放棄之運動精神及毅力。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南鯤鯓代天府管理委員會、台灣自由車運動協會。
協辦單位: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台南市警察局、署立台南醫院、台南市消防局、台南市教育局、嘉義縣政府衛生局、嘉義縣警察局、嘉義縣消防局、嘉義縣教育局、雲林縣政府衛生局、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消防局、雲林縣教育局、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彰化縣警察局、彰化縣消防局、彰化縣教育局、彰化縣芳苑鄉公所、雲林縣林厝國小、台南市三股國小。
承辦單位:台灣自由車運動協會。
活動日期: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活動里程:200公里
出發時間:10月13 日(六)04:30時起30分鐘
限定時間:13小時30分完成(時速14.8K/H)
關門時間:10月13 日(六)18:30時
參加對象:極限挑戰:不分男、女及車種,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之車隊組隊或個人報名參加。
活動路線:(單位公里)
路線說明:
1.起終、點均設於南鯤鯓代天府大廟埕(台17線路標139.5 K)。
2.出發後先右轉(北上)至芳苑鄉公所(台17線路標56.5K左轉)賽程約83.39K處折返(南下)。
3.芳苑鄉公所(台17線路標56.5K右轉)折返(南下)至三股國小(台17線路標161K右轉)賽程約190.12K處折返(北上)。
4.三股國小(台17線路標161K右轉)賽程約190.12K處折返(北上)至終點南鯤鯓代天府大廟埕(台17線路標139.5K)計約213.07K。
補給及折返點:
補給站:
賽程48.25 / 118.85K林厝國小,關門時間:09:30時 。
賽程169.18K / 213.07K南鯤鯓,關門時間:18:30時。
折返點:
北折返點-芳苑鄉公所,關門時間:09:30時。
南折返點-三股國小,關門時間:16:00時。
路線全圖
海拔高度表
檢視大圖
參加須知:
1. 參加人員自行車輛請須加裝車頭燈(至少一個)及車尾警示燈2個(1個為閃光、1個為恒亮),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及反光背心或反光腰帶,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2. 提前報到時間另行公告,活動當日04:00時起至04:30時止,在起點大會報到處報到並領取號碼晶片貼紙及紀念品,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於04:30時即可出發。
3. 挑戰路程中大會於林厝國小 、南鯤鯓代天府設置雙向補給站。
4. 南北折返點亦為檢查點參加者需前往取得通過簽證。
5. 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獎牌及證書。
6. 建議至少結伴2人以上報名,活動中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7. 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故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確保騎乘安全。
8. 本活動具一定難度,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除大會統一辦理保險外並請自行加保意外保險。
9. 詳細規定公佈於http://www.tpe-bike.org.tw。
10. 活動期間無線電通訊頻道於出發前公佈。
11. 安全口訣:留得青山在、不怕沒車騎,該讓就讓、該慢就慢、該停就停
活動分組:
挑戰依年齡分組不分車種
外籍人士報名因保險需要請傳真護照影本
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
即日起至9/10日(一)2400時止,請利用本會網站線上報名者,優待報名費每人新台幣700元整,請先至自動提款機(ATM)將報名費轉帳至臺北市自由車協會帳戶,台北富邦銀行社子分行(代碼012)帳號650102-015546。如以匯款單或至台北富邦臨櫃存款單者,戶名請填寫:臺北市自由車協會,並於備註註明車隊或個人姓名以利核對。
2. e-mail或郵寄報名
即日起至9/10日(一)2400時止,報名費每人新台幣750元整,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者請將填妥之報名表e-mail至報名組phoebe@tpe-bike.org.tw或郵寄至台北市重慶北路四段30號並於報名表上填寫轉帳日期及帳號末5碼。轉帳方式同線上報名。
報名注意事項:
1. 如以車隊報名者,請車隊聯絡人須告知貴隊隊員報到時需全隊一起領取報到物品,嚴禁另行單獨個別領取,如無法遵循此項規定,建議改以個人報名或以另一隊名報名。
2. 如以個人報名者,則不受此限制。
3. 報名完成後如需取消報名,請在選手編號公佈前辦理,選手編號公佈後即不再接受更換隊員與取消報名等作業。
報名截止後,如遇天災活動延期,因而無法參加者,所繳交之報名費,主辦單位扣除已代辦或製作之支出及轉帳費用後餘數退費。
※如有未盡事宜經籌備委員會議決議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