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effsu600622 » 週五 11月 30, 2012 8:24 am
挑戰陽金P字山道-安全條款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 制(訂)定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9條(慢車之裝置)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1.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文及早準備並認清此係挑戰活動而非競賽型活動。
2.陽金山區冬季多雨、霧為確保騎乘安全,每一挑戰者自行車須加裝車頭燈1
個及車尾警示燈1個及安全帽,無安全帽者一律不得出發。
3.參加本次挑戰活動者,晴天時上午7時前及下午5時後,均須開啟車頭燈及車
尾警示燈,如遇起霧、陰天或雨天則需全程開啟前、後燈。
4.未依上述第3條規定執行者,第1次提醒(警告)、第2次加時30分、第3次
加時1小時、第4次取消挑戰資格。
5.活動全程須遵守交通規則,十字路口一定要依交通號誌停等。
6.未依上述第5條路口交通號誌停等者,第1次加時1小時,第2次時2小時,
第3次取消挑戰資格。
7.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如電力不足亮度不夠時,經裁判或工作人員提醒後應盡
速更換,第1次提醒(警告)、第2加時30分鐘、第3 次加時1小時、第4
次取消挑戰資格(每次間格時間約1小時),建議活動前更換新電池以確保電
力充足。
8.建議隨身攜帶保暖衣物及雨具以備不時之需
安全口訣: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車騎
該讓就讓、該慢就慢、該停就停
獎牌承可貴、完賽價更高、若為安全故兩者皆可拋
愛護環境、人人有責:
「補給品外包裝或其他垃圾請攜帶至補給站」
自行車競賽活動與挑戰活動之區別
競賽 挑 戰
出發 集體出發(以鳴槍為準,出發時間均相同) 個別出發(通過晶片計時拱門為準,出發時間個別登錄)
賽道 賽道全程為鋪設道路,全線交管淨空,選擇在有各種地形變化的道路或環行公路上進行,路面可有起伏和斜坡,路面寬度一般不能少於6米,起、終點路面的寬度不得少於8米,距終點前的直段不得短於500
米,終點線後的緩衝直段不得短於100米。
起、終點應盡可能設在同一地點。 依現有道路及交通狀況,所有挑戰者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道路指示標誌、遵重賽會當地的民間風俗禮儀、所有法律以及合宜端莊的態度及行為。
補給 各隊職員在大會規定的補給點或補給時間內,自行將預備的補給品交給選手 所有的挑戰者必須靠自己的力量來完成挑戰,挑戰期間嚴禁任何車輛或支援人力隨行,人力支援限於補給站內,凡違背規定的挑戰者,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加時、或喪失挑戰資格。
名次 名次的排定是根據選手通過終點的順序決定的,任何選手完成比賽的時間超過第一名總時間的5%,不計名次。 只要在限定時間內抵達終點的挑戰者,均頒予證書及獎牌。
距離 奧運及世界錦標賽
男子:220至250公里
女子:100至140公里 200公里 (13時30分)
300公里 (20小時00分)
400公里 (27小時00分)
600公里 (40小時00分)
1000公里 (75小時00分)
1200公里 (90小時00分)
對手 所有同場競技的選手 自己